校內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大國際組織實習人員的選派力度,積極主動服務國家人才戰(zhàn)略需求,更好地參與國際事務,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設立并實施國際組織實習項目。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fā)<國際組織實習項目選派管理辦法>的通知》(留金選[2018] 10021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就做好我校遴選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渠道及資助標準
1.實習人員可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與有關國際組織合作項目派出,也可通過單位或個人渠道聯(lián)系國際組織崗位后申請國家留學基金資助派出。
2.重點資助到主要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和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非政府間國際組織實習。實習地點應為海外的國際組織總部、地區(qū)辦事處等。
3.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一次往返國際旅費、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和艱苦地區(qū)補貼,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交通費、電話費、醫(y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等,資助期限為3-12個月。通過與有關國際組織合作渠道和自行申請渠道錄取的國際組織實習人員資助標準統(tǒng)一確定為1800歐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朗/人﹒月。以國際組織實習人員目的國發(fā)放幣種確定應享受的資助標準。如實習目的國發(fā)放幣種為其他幣種,按美元標準發(fā)放。赴艱苦地區(qū)的國際組織實習人員相應提供艱苦地區(qū)補貼,具體根據《國家公派留學人員艱苦地區(qū)補貼標準》執(zhí)行。
二、申請條件
1.申請人應為我校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符合條件的在職人員。在資助期內的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人員亦可申報。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3.具有為祖國服務的強烈事業(yè)心、責任感、獻身精神。
4.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
5.身體健康,心理健康,誠實守信。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不超過32周歲(特殊崗位要求除外)。
6.具有較強的綜合素質、國際視野和多元文化意識,熟悉國際合作規(guī)范。
7.能夠適應國際工作環(huán)境,具備良好的人際溝通能力。
8.具備熟練運用辦公軟件的能力。
9.外語水平良好,精通英語或掌握國際組織使用的其他語言,達到相應國際組織的語言要求。
10.其他條件以申報崗位具體要求為準。
三、選拔辦法及受理流程
1.推薦單位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進行把關,對申請資格、綜合素質、發(fā)展?jié)摿?、國際交流能力、品德修養(yǎng)、身心健康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核,并出具有針對性的推薦意見。
2.國家留學基金委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專家評審,擇優(yōu)資助”的方式確定資助人選。
3.申請人可隨時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系統(tǒng)(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按照單位或個人自行聯(lián)系渠道應提交材料及網上報名指南在線提交申請材料,并同時向受理單位提交一套書面申請材料;通過國家留學基金委與有關國際組織合作項目派出的申請人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與有關國際組織合作項目應提交材料和網上報名指南在線提交申請材料,并同時向受理單位提交一套書面申請材料。
所有材料應齊全、真實有效。
4.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后確定資助人員名單并公布錄取結果。申請人可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查詢錄取結果。
5.其他詳情可參閱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國際組織實習項目專欄”,網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1353。
四、工作要求
請校內各單位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深刻理解向國際組織推送優(yōu)秀師生實習任職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加強組織動員,積極向有意向的師生宣講有關政策和選拔條件。
五、咨詢服務
1.報名工作咨詢方式:
研究生咨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董墨 85166341
本科生咨詢教務處:劉曉暉 85166253
在職人員咨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曲裕吉 李立群85167447
2.政策及宣傳工作咨詢方式:
學生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指導與服務中心:于亮85167475
研究生工作部
教務處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處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學生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指導與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