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各單位:
為肯定我校教師在本科教學中做出的突出貢獻,鼓勵和引導廣大教師投入本科教學工作,不斷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依據(jù)《吉林大學本科“課堂教學質量獎”評選獎勵辦法》(校發(fā)〔2019〕19號,附件1)、《關于改進本科“課堂教學質量獎”評選辦法的通知》(附件2)以及《關于進一步調整吉林大學本科“課堂教學質量獎”評選辦法的通知》(附件3),學校決定開展2021-2022學年本科“課堂教學質量獎”評審獎勵工作。為做好此項工作,現(xiàn)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本科課堂教學質量獎設置本科課堂教學質量“卓越獎”(以下簡稱“卓越獎”)和本科課堂教學質量“優(yōu)秀獎”(以下簡稱“優(yōu)秀獎”)兩個獎級,每學年評審獎勵一次,“卓越獎”每人獎勵3萬元;“優(yōu)秀獎”每人獎勵1萬元。學校對獲獎者發(fā)放教學業(yè)績獎勵津貼和榮譽證書。
二、申報與推薦
1.學校已于2021年9月開展“卓越獎”預申報工作,本次無需重復提交“卓越獎”申報材料。本次申報“優(yōu)秀獎”須采取教師個人申報與學院黨政聯(lián)席會提名兩種方式。禁止學院向各系(專業(yè)、教研室)簡單分配名額,應通過教師個人申報和學院黨政聯(lián)席會提名兩種途徑。由學院教學委員會通過集體討論、投票方式,按照“優(yōu)秀獎”限推薦名額進行等額有序推薦。各教學單位“優(yōu)秀獎”限推薦名額見附件6。
2.學校教學委員會成立本科“課堂教學質量獎”評選專家組,根據(jù)學院推薦人選,評選產(chǎn)生“卓越獎”,審核通過“優(yōu)秀獎”。
三、推薦和評選要求
各教學單位要高度重視,依據(jù)《吉林大學本科“課堂教學質量獎”評選獎勵辦法》(校發(fā)〔2019〕19號,附件1)、《關于改進本科“課堂教學質量獎”評選辦法的通知》(附件2)以及《關于進一步調整吉林大學本科“課堂教學質量獎”評選辦法的通知》(附件3)文件精神予以評選和推薦。學院在遴選推薦過程中,要把握正確的評審方向,以本科課堂教學效果為重點,綜合考核候選人長期以來的本科教學投入、貢獻和工作業(yè)績,突出對候選人課堂教學質量和教學效果評價,具體如下:
1.學院在遴選推薦過程中,要對教師承擔的教學工作量做最低限制。原則上不得低于學院教師本學年的平均本科教學工作量。
2.重點推薦堅持在本科教學一線、創(chuàng)新開展在線教學、教學效果突出,獲得學院、同行、學生高度認可的教師。
3.學院在提名、推薦參評教師時,應推薦一定比例承擔實驗課教學的主講教師。
4.以本科課堂(實驗)教學效果為重點,建立科學完善的教師教學效果評價體系,依據(jù)學生評教、同行評議和督學評價結果,對教師的教學效果予以準確評價。
5.以教師當學年的教學效果為基礎,綜合考核教師長期以來的本科教學投入,以及近三年的教學貢獻和工作業(yè)績。
6.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注重對教師師德師風的考察,以教師實際教學水平和教學貢獻為依據(jù),推薦長期堅持在本科教學一線的教師。
7.堅持高標準選拔,寧缺毋濫,反對“五唯”化模式評審。
8.申報人不得連續(xù)兩年申報“卓越獎”,已預申報本學年“卓越獎”的教師需準備PPT匯報,具體匯報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報送材料
各單位請于6月24日前,將《吉林大學本科課堂教學質量“優(yōu)秀獎”推薦表》(附件4,一式三份)和《吉林大學本科課堂教學質量“優(yōu)秀獎”推薦一覽表》(附件5,一式一份)報送至教師教學發(fā)展中心,同時請將上述電子版材料(帶章掃描版)發(fā)送至郵箱:wangchu@jlu.edu.cn。已預申報“卓越獎”的教師無需重復提交材料。
聯(lián)系人:王儲
電 話:85167529
地 點:鼎新樓A209
附件:
1.吉林大學本科“課堂教學質量獎”評選獎勵辦法
2.關于改進本科“課堂教學質量獎”評選辦法的通知
3.關于進一步調整吉林大學本科“課堂教學質量獎”評選辦法的通知
4.吉林大學本科課堂教學質量“優(yōu)秀獎”推薦表
5.吉林大學本科課堂教學質量“優(yōu)秀獎”推薦一覽表
6.吉林大學2021-2022學年本科課堂教學質量“優(yōu)秀獎”推薦名額分配表
教師教學發(fā)展中心
2022年6月10日